接上级通知,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:5月1日—3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5月1日为法定假日,5月3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、5月4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5月2日(星期五),5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
特此通知。
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
2008.4.25